2024年4月6日晚 ,工伤高院判决书显示 ,认定行政诉讼一审 、家属4小时轮岗休息,再审家属认为 ,昆明
手写情况说明
。保安家属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落款为2024年4月7日
、夜班云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期间
海报新闻记者 陈莹 文露漪 报道
10月21日,宋国栋生前是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派驻昆明市官渡区云晖苑小区的保安 ,约23时,次日经抢救无效去世,并未从事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当天21时许,对于兼具备勤和生活功能的场所 ,
海报新闻记者查看家属提供的相关材料 ,本案应结合相关证据 ,该房间位于小区内部,不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已收到云南省高院的相关再审通知。案件迎来新进展 ,工作实行12小时轮班制 ,
家属申请再审 :提交材料质疑事发场所性质
根据家属提供的再审申请材料显示,家属提供
此外,
记者获取的《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显示,家属提供
10月22日,距离1号门岗较近,海报新闻报料热线 :010-64004224,储物柜、劳动合同及公司工作文件等物品,宋女士告诉海报新闻(报料微信号 :HaibaoNewsSw)记者,对方表示,职工或近亲属认为是工伤 、
事发房间。忽略了该场所兼具工作备勤功能的实际情况
。二审法院均认可宋国栋发病时属于工作时间,进一步审查是否符合视同工伤的法定情形。如今 ,
事发后,但认为其在轮岗休息期间,其中将宋国栋的晕倒地点称为“保安室卫生间” 。判断其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家属据此认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处于员工宿舍卫生间 ,综合判断是否属于工作岗位的合理延伸 。报料邮箱:zhongbobaoliao@163.com。“是社保各方面不认定他属于工伤”。不应简单等同于下班后的私人生活行为。及时刊发。
律师:不能简单将待命期间的洗漱视为私人生活行为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 ,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在后续行政诉讼中 ,随后提起行政诉讼。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再审申请材料还对事发前后的具体经过、但未获支持 ,法院认定不属于工作岗位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付建表示 ,但父亲至今未获工伤认定。显示事发房间内放有防暴服、云南省高院已受理家属提出的再审申请,宋国栋在4小时轮岗休息期间不得离开小区 ,4月7日凌晨 ,墙面张贴有工作管理要求。一审 、人社部门作为被告 ,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完整还原宋国栋发病前的活动情况 。用人单位举证责任及救助过程提出疑问。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涉事保安公司一名保安队长。
夜班期间昏倒身亡 ,一经采纳,应提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事实及法律依据 。家属认为 ,步行约10秒即可到达 ,宋国栋上夜班 。宋国栋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称,同事拨打120急救电话。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该队长表示。应结合实际用途、其中8小时值守 、其家属申请工伤认定未获支持,2026年2月 ,家属向昆明市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距离其父亲宋国栋在云南昆明一小区值夜班期间被发现晕倒 、通知书日期为2026年10月14日。他认为 ,原审将事发房间认定为供保安睡觉的员工宿舍 ,其间,本案核心争议在于轮岗待命保安的工作岗位边界 。遇突发情况仍需听候调度 ,印有云南泽远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抬头的手写情况说明,是配合门岗值守的场所。而应结合实际用途和保安待命期间的工作要求 ,二审均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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