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判刑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塑料事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紫菜造谣者被以讹传讹,谣言月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商品声誉罪,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 ,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祥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 。采取威胁手段,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 ,
晋江法院另查明:经检测,
晋江法院查明:2017年4月25日,
4月26日上午 ,
庭审中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晨赫)
原标题 :“塑料紫菜”事件造谣者因敲诈勒索被判一年十个月 责任编辑 :朱惠娥就把事情闹大 。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 ,结合其有自首情节、录制“紫菜是塑料做的”视频并发布朋友圈。并强行索要财物,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还赃款5.3万元 。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4月26日,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陈某向公司请示后表示愿意支付5.3万元,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塑料紫菜”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未向相关部门反映、
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 ,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数额巨大,
